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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通报
2021-08-30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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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8-30

 

   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填报的相关规定,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西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:

    一、基本情况

    2021年1至6月份,西吉县人民检察院66名检察人员(在职在编的各类检察人员以及临聘、实习等人员)共填报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起(均为有情况填报)。其中院领导填报1起,部门负责人填报4起,全院5个内设机构中,第一检察部填报3起,第检察部填报1起

    二、具体做法

    一是开展专项教育,落实制度要求。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、队伍教育整顿政策讲堂等形式,组织干警专题解读学习“三个规定”内容及相关典型案例,全体干警签订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公开承诺书。开展“重大事项填报系统”应用统一培训学习,讲实规范填报要求、明确填报事项范围,督促干警全面、如实记录报告,严格落实“三个规定”。

    二是及时上报通报,充分发挥上级监督震慑效应。每月按时将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,分别报送固原市人民检察院、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,充分利用上级检察机关及纪检监察部门廉政监督作用促使制度落实。

 

    三是加大宣传力度,扩大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影响力。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,进一步营造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,推动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在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。院一把手对全县14个县直单位和5个乡镇的党政领导干部集中开展了“三个规定”大宣讲专题讲座,签订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公开承诺书,扩大社会知晓度。

 

    四是健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源头治理机制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,建立健全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督促检查、定期分析通报、纳入效能考核评价体系等机制,织牢织密推动“三个规定”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实的制度体系。

 

    三、下一步打算

    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。全体检察人员将进一步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以全面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的具体实践来检验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。

 

    二是不断强化责任落实。院党组要切实承担起贯彻落实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的主体责任,充分发挥“关键少数”带头示范引领作用,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,一级抓一级、一级带一级,形成带头自觉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填报的良好氛围。

 

    三是继续抓好规范填报。不断加强组织学习,确保检察人员能够明确掌握重大事项填报内容、范围、程序和要求,熟练操作填报系统,应填尽填、应报尽报,严防凑数填报、注水填报和不规范填报等情况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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